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监管模式巩固监管成果
近日,为促使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峨眉、五通、沙湾等6个区县开展飞行检查,采取“一建二强三重”飞行检查工作模式,确保全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地。
“一建”:建立飞行检查相关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督促、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职能划转以来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飞行检查工作的方法、步骤、纪律以及检查内容等事项。
“二强”:强飞行检查的组织和工作纪律。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确定了飞行检查的对象和检查内容,并严格按照“四不两直”检查方式,确保飞行检查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靶向性。
“三重”:突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后处理。一是将大宗食品(米面油等)、春节消费高峰食品、抽检不合格以及被投诉举报企业作为本次飞行检查工作的重点对象进行检查;二是重点检查了企业硬件条件,现场查看了厂区环境条件、卫生、厂房场所、设备设施等情况。重点检查了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询问企业检验员,现场查看了企业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记录,以及检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重点检查的企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现场查看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添加物质使用记录、产品销售、工艺控制等相关台账和记录;三是检查组在检查完毕后立即形成检查结果,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同时,检查组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通报飞行检查情况,并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把关,对于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处罚,确保辖区内食品产品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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