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的通知

11.08.2014  21:00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4年第1期,总第2期),公告了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等5类产品共44批次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名单,现将该《公告》转发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发现《公告》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应责令相关经营使用单位停止经营和使用,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二、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四川康宁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企业违规行为,并责令企业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开展质量体系自查,分析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开展整改工作。

三、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不合格产品召回及自查整改情况等上报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特此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附件: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4年第1期,总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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