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独一味口服制剂说明书的通知

25.02.2015  19:27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独一味口服制剂说明书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18号)转发你们,请对辖区内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疏理,通知相关企业严格文件执行要求,并尽快完成相关工作。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局药化注册处。

特此通知。

下载:

川食药监办〔2015〕41号(附件).pdf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