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17.08.2016  13:04

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网站上对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公开征求意见(链接:http://www.sfda.gov.cn/WS01/CL0778/162641.html)。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可直接向国家总局反馈,也可于2016年8月26日前向我局反馈,由我局汇总后向国家总局反馈。

二、修改意见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注册处,邮编:610017;信封上注明“《关于开展药品生产工艺核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联系人:李毅028-86532723、[email protected];赵卫权028-86786029。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