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6.11.2013  17:59

为规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监管实际,拟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提高决策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建议。如有意见,可在2013年12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等形式反馈。

联 系 人:曾  洪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传      真:028-86785262(FAX)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 四川省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610017

 

附件: 1.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征求意见稿)2.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 意见稿)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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