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需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遴选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岗位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支队(大队)、工商经济检查支队(大队)、质监稽查局(队)、公安经济侦查或治安支队(大队)及以上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职务),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与任用等程序进行。
四、资格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稽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药品、法律等相关专业;
(六)具有两年(截止2013年11月30日)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一线执法办案经验;
(七)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八)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九)选调生报考的须经市(州)、县(市、区)委组织部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17日18:00止,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执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带电子版照片)。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上述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初选入围的考生需携带资料原件于考试当天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416室)。报名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1:3的比例时取消遴选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遴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 按遴选职位数与体检人数1:2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按遴选职位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2比例,依据体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
(七)决定与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任用人选,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cf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遴选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格,已被遴选退回原单位。
(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七、注意事项
(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未尽事宜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6785752/86785769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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