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计划500万建食药品数据库 白酒乳品全程可追溯

07.01.2016  09:34
  舌尖上的安全,如何才能让消费者放心?最直接、有效的就是食品、药品溯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四川省所有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全部纳入了该系统,实现了药品溯源监管的“一网通”,执法人员通过手机即可实时查询每一盒、每一箱药品的走向和来源。去年,四川省食药监系统甚至通过“一网通”体系,成功查办一起违规销售回收药案,三家企业因此被监管部门查处。

  此外,2016年,四川将计划投入500万,建设覆盖全省的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统一数据库,初步实现白酒、婴幼儿乳粉等重点食品全程可追溯。

   违规销售回收药

  四川通过溯源系统查出大案

  “监管码明明显示的是在医院,为何却出现在了药店?”2015年11月中旬,食药监执法人员在一次药品飞行检查中,意外发现了一盒名叫“拜唐苹”的药品存在蹊跷,执法人员用药品电子监管码扫描“拜唐苹”发现,其最后地址应在医院而不是药店。“会不会是有人通过非法渠道,违规将医院药品回收流转到药店销售?”执法人员对此产生了怀疑,并循着这一线索进行查证,最终牵出了四川欣宏祥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违规企业。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专门针对药品在生产及流通过程中的状态监管,实现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产品追溯和管理的追溯系统,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或网络可实时查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省所有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全部纳入了该系统,实现了药品溯源监管的“一网通”,让假药及违规回收药无处遁形。

   运用智慧监管

  1万执法人员监管60万家主体

  面对全省60余万家食品药品经营主体,仅1万多人的食药监管队伍如何实现有效监管?面对食品药品科技水平的提升和新业态的出现,缺乏“高新尖”装备的监管人员、如何去监管全副科技武装的监管对象?为适应监管新形势,2015年以来,省食药监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战略性地提出了监管工作信息化、技术体系现代化、监管所建设标准化、稽查执法规范化等“四化”建设思路,大力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智慧监管”,全面提升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在监管工作信息化上,省食药监局制订并下发了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系统、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科学监管的信息支撑能力。

  在稽查执法规范化上,坚持“监管必须查案,查案必须从严,办案必须合规”的要求,突出对重点工作落实、重大案件查办、疑难问题解决开展督查督办,出台实施了重大复杂案件报告制度、重大复杂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稽查执法巡查制度和行政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监管执法的统一权威和规范高效。

   加强食药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配备现代化装备

  在技术体系现代化上,加强技术创新和基层执法装备配备,2015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4.6亿元,启动食品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14个,加快构建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乡快检为补充的现代化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引导推进县级区域性、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同时将加快研发一批适用于快速检测、应急监测的检测方法、试剂、设备,以及适合基层监管执法的移动执法终端。

  在监管所建设标准化上,目前我省正通过示范创建、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全力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成都、巴中、泸州、阿坝等市州已建成了第一批标准化监管所,实现监管所挂牌、场地规划、标志标识、上墙制度、软件资料“五统一”,达到了建设标准化、监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三化”标准。根据规划,2016年基层所标准化将在全省全面铺开。

   今年计划投入500万

  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

  相比药品,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工程更为浩大。目前我省成都、绵阳等部分地区都已启动在猪肉、白酒、婴幼儿奶粉、豆芽等重点食品的追溯体系建设,并逐渐向蔬菜、农产品等门类推广。2016年,我省将计划投入500万,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食品药品智慧监管云,建成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统一数据库,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初步实现白酒、婴幼儿乳粉等重点食品全程可追溯。

  而为确保追溯体系全省“一盘棋”推进,2015年10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了《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搭建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追溯平台,制定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标准,并开发食品安全追溯技术标准和平台端口,实现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组织等建立的追溯系统顺利接入,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监管有依据、责任可追究”,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实现纳入追溯范畴的食品上市的都可以追溯,无法追溯的一律不许上市。(记者 吴柳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