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佛荫镇:“七联会签”严格规范村(社区)经费管理使用

05.08.2014  18:27

   四川在线消息(王微) 佛荫镇村(社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省、市、县指导意见下拟草修改,经合江县佛荫镇党委会研究决定,自2014年8月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共7章21条,明确了全镇村(社区)工作经费来源及划拨方式,对经费使用范围、办法,经费管理岗位职责,以及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等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每个行政村(社区)每年8万元的工作经费实行支出“村财镇管”,每村只拨给用于日常开支的2000元备用金。另外,即使一次性只支出1000元以内,也必须经村(社区)具体经办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社区)监委会主任、镇财政所负责人、镇驻村(社区)组长、村财镇管人员“七联会签”。

  《办法》专门对会计、出纳员、报账员等岗位职责作出明确、详细的要求。在监督检查方面,佛荫镇将每年不定时对各村(社区)落实工作经费情况和30%以上的村(社区)使用工作经费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镇政府、镇纪委。

  《佛荫镇村(社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各项支出,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社区经费使用效率,全面推进村(社区)和谐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