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法院花滩法庭争先创优事迹巡礼
勤学习 勇实践 争当传递公平正义的排头兵
——荥经法院花滩法庭争先创优事迹巡礼
被雅安市委评为“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攻坚破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这就是雅安市荥经县人民法院花滩法庭。
花滩法庭现有干警5人,辖区1镇4乡,面积约700平方公里,总人口5万余人。辖区地处山区,人口分布广。自2009年建庭以来,在荥经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花滩法庭立足审判,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司法环境为己任,以建“一流法庭、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抓一流服务”为总目标,争先创优,主动作为,延伸职能,为辖区内矿业发展、新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先进 创佳绩 争当争先创优的排头兵
花滩法庭全体干警“全庭一盘棋”,齐心合力,争先创优,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创下了年年被评为院“先进单位”的奇迹。
截至目前,该法庭干警多人次获得“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书记员”“调研信息先进个人”、“优秀信息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等各种荣誉称号。期间,2名干警荣立“三等功”。这些成绩记载着法庭干警默默奉献和争先创优的足迹,记载着法庭干警辛勤汗水和满腔的热血,记载着法庭干警高度的工作热忱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
抓学习 强素质 争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排头兵
抓学习造氛围,努力创建学习型法庭。在庭长的带领下,该庭干警立足审判实践,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利用《人民法院报》、《案例指导》、《司法文件选》等各种刊物阵地,坚持每日“一学习一讨论”,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带着问题学习,带着思考工作,讨论学习和审判实践密切结合,以增强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廉政教育活动和政治理论学习,用制度来约束行为,用知识来指导业务,用思想来武装头脑。
为努力提升队伍内在素质,该庭在办案中,法官做到不暗示、不误导、不干预、不打招呼,不让干警戳“脊梁骨”;在工作上,干警一起送达、审案、调解,一起摸爬滚打,同甘共苦;在纪律上,要求干警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吃的坚决不吃,“清清白白为法官,公公正正办铁案”。
在践行“核心主义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中国梦、司法梦、我的梦”等实践活动中,该庭将审判实践与活动相结合,使干警切实深入到活动中,人人都参与,人人有提高,不断凝聚一个“警魂”,树立一种“精神”,培育一种“作风”,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几年来,该庭多次收到群众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重质量 求效率 争当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排头兵
树立“公正是灵魂,高效是基本,均衡是重点”的司法理念,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该庭采取“四定”即“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随机分案到人的案件,不再随意改动。通过把每件案件细化分配到每名干警,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
全面建立结案预报制度,月初确定当月结案目标,月底确保完成。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控制案件流程,强化节点管理,在受理案件相对集中的时段、月份收拢“拳头”,集中精力全力办案。
大力推动阳光司法,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平台。如:加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坚持排期开庭,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欢迎群众、邀请代表与委员旁听庭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作用等,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做到公开审理,公开审判。使每一件案件、每一步程序都在“阳光”之下进行操作。“阳光审判”使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2014年共上诉10余件,仅1件改判。
以调为中心,在“事了人和”上下功夫。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该庭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判前调解相结合,力争将案结变为“事了人和”。如郭某某诉某煤矿企业劳动争议一案,办案法官考虑到该案的处理不仅是个案,而是影响着荥经县整个煤矿区的劳资关系,乃至产生新的上访群体。通过庭前多方做工作,庭中及时调解,庭后跟踪执行,化解了纠纷,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巡回办案,在“司法便民”上下功夫。着力打造“服务型”法庭。努力实现“以案件为中心”向“以解决矛盾为中心”的转变,实现“来庭解决”向“庭来解决”的转变。如为解决偏远山区到法庭咨询、诉求解决纠纷难的状况,花滩法庭专门成立“车载法庭”、“田间法庭”、“农家法庭”,将案件依地域分区分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上门法律宣传与新咨询。
好探索 勇实践 争当大胆创新的排头兵
在推进司法改革中,花滩法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提出坚持“三全三点”的理念。即“全程调解、全心调解、全力调解”与“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在“庭所对接”调解模式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案件的审理特点,创新“五式调解法”,即:“对接聚力式”、“加减分析式”、“风险评估式”、“排他直接式”、“温暖亲情式”。
具体到法庭法官办案,个个有心得、个个有高招。如:针对离婚案件的特点,提出“三看、三送、三引导”调解离婚案件,助写“和谐家庭梦”;针对农民工权益并可能引发群访的案件,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方法,如春节期间化解烈太乡某煤厂因长期拖欠民工工资多达70余万元,涉及民工人数100多人的案件;针对地震期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出了“一穷尽两及时”(即穷尽保全措施,及时保全,及时庭前调解),仅两天时间内帮助汪某追回了欠款。积极采用联动调解、诉前调解、“望、闻、问、切”四步亲情调解法成功调解多起涉老赡养纠纷案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身体权、健康权等纠纷案件的调解过程中,采用“加减分析式”或“风险评估式”化解多起纠纷。2014年,花滩法庭共受理案件342件,调解(撤诉)结案295件,调撤率达86.26%。
延职能 亮姿态 争当服务地方经济的排头兵
荥经县高耗能、煤矿及水泥企业较多分布在花滩法庭辖区内。近年来,花滩法庭立足审判,与一名、秦川、泰昌等高耗能公司高管及法律顾问分别组织座谈,就如何在花滩产业园区发展壮大的同时规范交易行为、避免交易风险以及如何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进行探讨;自2009年以来,该庭共处理涉煤矿案件189件,调解结案182件,调解率达95%。
随着烈太产业新城建设的步伐,因征地、拆迁等因素打破了正常社会状态下的“潜规则”利益平衡关系,推动深层次矛盾纠纷的爆发。随着新城建设的步伐,更需要法庭亮出姿态,参与到调处此类纠纷中去。花滩法庭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率先设立产业新城巡回法庭,并在烈太产业新城管委会建立联系点,以服务发展为重点,以能动司法为主线,将服务产业新城建设作为第一责任。以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活动为契机,加大巡回审理的力度,充分运用“庭所对接”模式,与烈太乡沟通协作,提前介入,构建大调解机制,妥善化解涉新城案件,积极主动优化新城建设的法治环境。通过庭所对接,化解张某某四兄弟继承纠纷案、兰某某与万某某土地纠纷案等一些典型案例,起到了宣传的作用,很多涉及类似纠纷的群众,与已作比较,从而以点带面,以一化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自产业新城序幕拉开起,共化解各类涉土地纠纷80余起。
花滩法庭的干警们在他们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齐心合力,勇创勇拼,以崭新的工作姿态亮出了他们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形象,亮出了他们力争“排头兵”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