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屏区授予17名市民“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28.07.2014  22:03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实习记者 康志伟) 为弘扬见义勇为正气、彰显社会正能量,7月28日,宜宾翠屏区2014年表彰见义勇为公民表彰大会在翠屏区检察院举行,授予何昌龄等17名市民“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近年来,翠屏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批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先进模范人物,为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在被表彰的17位“见义勇为公民”中,有从水池中救出溺水老人的退休人员何昌龄,有与扒窃行为进行搏斗中受伤的农民李晶晶,还有在宜宾“5.12”事件中积极参与灭火救人的多位市民……,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传递着一股股正能量,诠释着见义勇为的精神内涵。

  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刘畅在表彰大会上说,受到表彰的17位市民的义举,是无数见义勇为行为的缩影。平民英雄们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非常值得肯定,希望这样的精神能够继续传递,希望大家以此为契机,从更高、更严方面来要求自己,警醒自己,切记不要“躺在”功劳簿上,希望大家在见义勇为这条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表彰大会上,翠屏区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虞文高宣读了区政府关于表彰翠屏区见义勇为公民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