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白鹭湾生态湿地荣获“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

05.01.2016  19:01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5日,记者从成都锦江区获悉,在日前环境保护部、教育部发出《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中,锦江区白鹭湾生态湿地等50家单位荣获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

根据《通知》,经环境保护部、教育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白鹭湾生态湿地等50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近年来,锦江区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工作,提出了“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国际性生态型精品城区”的战略目标,编制实施了《成都市锦江区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生态型精品城区”发展规划(2010—2015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将生态保护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内容。

2013年,白鹭湾生态湿地成功创建成为四川省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014年,锦江区区委、区政府全面启动了白鹭湾生态湿地创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充分利用白鹭湾生态湿地建设成果,大力普及辖区中小学环保知识,增强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生态文明理念。

据锦江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推进白鹭湾生态湿地创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工作,锦江区建立了中小学环境教育基地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文化、学校以及绿色环保组织在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建设的积极作用,利用湿地内水质净化污水处理设施、景区污水处理站、湿地动植物多样性景观、生态农业进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的宣传推广。将中小学生生态环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设生态文明特色课程,为确保基地环境保护与中小学环境教育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制定了锦江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培训工作计划,配置专兼职环境教育讲解员。依托“白鹭湾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会”鼓励各类绿色环保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白鹭湾湿地突出生态恢复和环保宣教功能,将科普、旅游、展示和生态保护融为一体。划分了科普展示区、水质净化区、湿地保护区等片区。依托区域内污水处理站和水质净化区,定期开展中小学生环保科普教育;依托三圣花卉产业园区和三圣文化创意产业园,定期开展现代农业科普教育、生态艺术画展等活动,树立中小学生环境环保生态理念。

锦江区建有白鹭湾生态湿地展馆和三圣花卉产业园两个展馆,主要以生态展示、中小学环境教育、生态示范为主,通过图文等宣传资料展示与沙盘展示、标本展示、多媒体展示等方式,让游客在休闲的同时接受感受环境教育。白鹭湾湿地介绍宣传片和《走进白鹭湾湿地》中小学科普读物,让更多的学生认识湿地、保护湿地。据了解,通过近年来的努力,白鹭湾生态湿地已成为成都片区内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平台。

据了解,建立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深入开展课外环境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要求,采取措施,创新形式,探索建立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机制,加强中小学层面环境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对于整合宣传教育资源,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加强青少年环保习惯养成教育,培育和弘扬生态文明价值观,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培养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