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公安局荣获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先进称号

15.10.2014  11:23

近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阿坝州公安局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多年来,阿坝州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立足本职,紧紧围绕社会政治稳定大局,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始终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深入推进反分裂维稳、严打整治、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阿坝州公安局将继续坚持用团结的力量凝心聚力、用互助的力量服务百姓,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社会主义民族团结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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