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荣县:一老妇仅因口角之争 打伤他人获刑

06.01.2014  18:29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杨勇军 姜启明) 外出游玩本是一件让人十分开心的事情,一年过四旬的妇女,却在中秋节外出游玩时,仅因一点小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抓扯并打伤他人。近日,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斯相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被告人斯相梅系荣县观山镇人。2013年9月19日,是中国传统的中秋佳节。斯相梅与妹妹斯相惠搭乘其儿子吴里源驾驶的面包车,专门从观山镇到荣县双溪水库游玩。临近中午,三人准备回县城吃饭,吴里源遂驾车从双溪水库往北街方向行驶,车行至原荣县人民医院大门口路段时,因会车抢道与另一面包车驾驶员李平军发生口角,双方发生抓扯打斗。期间,李平军之妻吴淑娟途经此地询问缘由时, 斯相梅便上前抓扯其头发,用拳头击打其身体,并将其按在地上,造成吴淑娟腰椎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斯相梅到公安机关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吴淑娟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其谅解。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斯相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又系初犯,并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可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