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编制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的通知

11.12.2017  12:32

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省财政厅部门决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将2017年部门决算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17年部门决算工作,为部门决算公开做好基础性工作

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

保证财务会计人员有充足时间从事会计决算工作,为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真实、全面、准确、及时上报提供组织保障;要按照部门决算公开口径,认真填报相关数据,为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做好准备工作。

二、严格执行部门决算编报口径,认真做好决算编审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决算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反映、适应决算公开要求,减轻基层单位工作量,在报表软件的数据编辑界面增设Excel表格导入、导出功能和按支出功能分类底级科目查询输出功能,在审核界面增加按审核公式结果定位到具体单位功能和按审核类型及公式级次筛选功能,金额转换由默认1位小数改为2位小数。

按照“科学合理、简便适用”的设计原则,对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进行了部分修订。主表21张,与上年持平,格式无调整;附表5张,与上年持平,财决附01表“资产情况表”微调。

优化了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为更加全面准确地对部门和单位财务情况进行评价,对量化评价表指标、权重设置及计分标准进行了微调,实现“一个预算单位一张财务体检表”。将原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指标名称分别修改为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调整后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由17个明细指标增加至18个,权重及计分相应调整。

填报说明附表13张,比上年增加3张。新增“项目支出明细表”(CS12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CS1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CS14表)。相关数据可自动运算至财决08-2表、财决10-2表对应表格。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必须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会计决算报表统一格式、内容、指标口径及编制方法,认真做好部门决算编审和报表布置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报表填报质量,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一)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谁编预算,谁报决算”和预算与决算可比性原则,将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统一纳入部门决算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做到“一个预算单位、一套决算报表”。凡是具有会计核算主体资格,且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应按预算级次分户录入到基层预算(核算)单位。

(二)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收付实现制”原则,如实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凡当年已发生的财务收支,都要如实列入决算,凡当年未发生的财务收支,不得列入决算,更不准采取计提、提前预付、估列代编等方式虚列支出(按规定比例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政策允许的应付职工薪酬等权责发生制科目除外),造成财务收支决算不实。所有收支报表均不包括偿还性资金收支情况,偿还性资金仅在“资产负债简表”予以反映。

(三)各预算单位要认真组织清理各项收支、往来款项和盘点实物资产,及时清算预算收支数据和各项缴拨款项。财政预算拨款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拨数应与上一级预算单位核对一致,本年的各项应缴税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上缴。禁止利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业务,隐瞒财务收支和财政资金。

单位实有账户财政拨款资金结余,必须按规定期限清缴。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当年财政大平台关闭前,通过“授权支付退款凭证”,办理资金退库。否则,从次年1月1日起不得动用,并填报《省级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统计表》报送规划财务处,且在1月底前将资金结余缴回省级国库。

(四)各预算单位必须做到“量入为出,结余不得为负”。对无对应收入来源的支出,原则上不得报销。若实际已经结算支付无法收回的,调整到“其他应收款-经费超支”挂帐,在“部门决算填报说明”中单独反映形成原因,待以后年度有结余时自行消化。

(五)各预算单位2017年“年初数”应反映会计账薄记录的“上年结转”数,须与2016年决算批复的“年末数”衔接一致。若有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审计、财政部门要求调整年初结余,以及归集调入或上缴存量资金,导致年初结转结余与上年不一致的,必须在“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CS01表)、“资产负债简表年初数变动情况表”(CS02表)和“决算填报说明”陈述原因并提供相关依据。

(六)报表审核报错处理。基本平衡公式用于审核表内平衡关系,有错必须纠正,不得出现。核实性公式用于审核表内、表间数据的合理性,有错纠正无错保留,所有核实性公式应逐条编写说明(软件编辑界面和填报说明同时反映)。

三、强化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各预算单位在完成部门决算编制工作后,要充分利用决算软件的自动提数功能,对决算数据认真进行加工整理和深入分析,提供清晰、直观的决算分析报告,及时发现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针对年度预算执行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和分析,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切实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预算的绩效考评,努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财政经费管理水平。部门决算填报说明侧重解释、说明各种差异原因和特殊事项,不能代替决算分析。

四、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口径主要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调整预算数”反映部门和单位年末的最终下达预算数,只包括完成调整程序的调增预算数、调减预算数,应与财政大平台“当前预算”数据保持一致。原则上“决算数”不得大于“调整预算数”。

(二)“行政事业类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1表)、“基本建设类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06-2表)、:“项目支出明细表”(CS12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CS1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CS14表),应填报到具体明细项目名称,不得以预算科目名称代替项目名称。

(三)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1表):删除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修改为“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四、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将“五、年末单位已确权土地面积(平方米)”修改为“五、年末单位土地证证载面积(平方米)”。

(四) 支出明细表(财决05表):新增支出明细各类中“其他”所占比重超过30%的审核公式,要求说明具体构成,严禁编写“因压降一般性支出调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确不含“租车费用”;“其他交通费用”:明确不含“过路过桥费”。

(五)部门决算填报说明。新增“决算信息来源说明”。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写,分别对决算主表、决算附表、填报说明附表等数据来源进行说明。

(六)调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中“三公”经费统计口径。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中央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对应预算口径不再统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相关人数也不统计;地方单位按照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口径填列。

(七)导出《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17张Excel报表,上传到“上报文档”一并报送。

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财政部“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在软件录入界面“工具”菜单下“查看说明文档”)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

五、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省局各直属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报达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前上报电子数据,上报文件、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等电子文档应附加在决算软件“上报文档”中,同决算报表数据一并传出。待财政部门通知决算数据确认后,再打印决算报表1份(选A4纸打印方案),并按照声明、上报文件、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决算报表的顺序,装订并加盖印章上报存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原所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电子数据并完成汇总,于2017年1月31日前报达省局规划财务处备案(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

(二)财务分析报告应于2017年1月31日前送达。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