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四举措落实省州脱贫攻坚评估反馈意见

04.11.2016  15:36

 

  一是扎实安排,强力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茂县脱贫攻坚省评估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传达省州评估检查反馈意见和上级党委、政府对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安排意见,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分管范围内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及时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组长的自查评估工作小组,对标进行自查,将自查评估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单位抽调骨干力量10人,同步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三是对标自查,集中整改。按照省州考核办法,明确梳理各自的责任清单,对存在问题进行层层剖析;针对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追本溯源,集中攻坚,每半个月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整改情况。

  四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以农民夜校,送“文化下乡”活动为载体,做到精准宣传到户、到人,针对性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切实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信心,牢固树立贫困群众作为脱贫攻坚主力军和主人翁的核心意识。截至目前,全县64个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民夜校已挂牌,发放教材256套,县乡投入资金4.4万元,配备师资256人,共开展教学160个课时,覆盖群众2630人次;在64个贫困村,发放提示卡画报600份;开展“孝善感恩、诚信守法”宣传教育活动;在第三个“全国扶贫日”活动上,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近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