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非遗传承人取消终身制 不作为者将取消资格

20.02.2015  08:22

  据新华社2月19日电 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联合印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立“定编”“换血”机制,不作为者将被取消资格。

  苏州市将传承人队伍“定编”,规定如果项目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每级已具备2名以上,且原有的传承人还具有传承能力,该项目原则上不再评定新的代表性传承人。

  出现三类情况后,非遗传承人可进行“换血”:一是原有代表性传承人去世;二是代表性传承人因年龄、健康等原因而丧失传承能力;三是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却不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结果被取消传承人资格。针对后两种情况,苏州市非遗办将每两年组织专家进行一次资质与传承能力及传承绩效考评工作。

  《办法》还明确,民俗、民间文学等群体传承项目与需要团体协作完成的项目,可根据特点,认定、命名传承群体或传承团体,原则上不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苏州市非遗办主任龚平介绍,此举的主要目的是发挥群体、团体的力量,让群体传承项目得到更好发展。

(原标题:苏州非遗传承人取消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