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苍蝇乱飞”的腐败亟须创新监督模式

13.07.2014  18:40

在近日中央巡视组集中向被巡视地区反馈的情况通报中,基层腐败“苍蝇”众多成为被巡视地区的通病。与“大老虎”相比,“苍蝇”虽然头衔不大,但“”虽不高“”却颇重,其贪腐的行为往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之恶劣甚至“猛于虎”。

梳理中央巡视组今年的巡视反馈信息,涉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截留、扶贫资金挪用等发生在基层的贪腐问题被屡屡提及。中央第一巡视组向甘肃省的反馈中提到,“对国家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私存私放等问题时有发生。”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称“乡村干部腐败问题突出,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中央第三巡视组反馈宁夏“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多发”。

记者在基层采访了解到,由于基层干部直接面对老百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干部的作为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祸福。基层干部贪污挪用的,往往是百姓的“救命钱”。比如,中央巡视组通报的宁夏海原县一农牧部门领导贪污套取扶贫、农业专项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其中100余万元竟用来行贿买官。

基层“苍蝇”众多,凸显了监督力量从上到下在“层层减压”。越是位高权重的人,各方监督力量盯得越紧,越到基层,监管就越薄弱。基层面广人多,监督力量匮乏是“层层减压”的客观原因。

由此,引出了“拍苍蝇”的努力方向。现有监督力量薄弱,那就把了解基层的人纳入监督力量中来。虚报、套取、贪污、截留,百姓最了解基层干部贪腐的肮脏把戏,面对自己切身利益被瓜分,百姓是最具监督动力的群体。

百姓想监督,还得要百姓能监督。宁夏在今年已经全面推开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作权力运行清单,邀请民众参加县委常委会议等决策会议;一些地区在村“两委”之外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基层权力的行使。

培养基层监督力量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延伸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专业监督力量的监督触角,在乡镇一级逐步设立检察院、纪委派出机构,及时发现、受理民众的监督举报,让更多的基层监督力量被挖掘,更多的基层监督模式被创新,对“苍蝇”形成有效震慑。(记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