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30.04.2014 12:06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苍溪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苍财采(2014)处字第01号
投诉人:山东贝特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诸城市观海路1137号 联系电话:13863675671
法定代表人:宋新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安武(销售经理) 联系电话:15984443126
被投诉人: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 联系电话:0839-5285969、0839-5285323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14年3月18日对“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第二次)”项目(苍政采[2014]7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14年4月2日,向苍溪县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书,本部门依法予以受理。
本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14年4月23日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20号)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理如下:
终止投诉处理。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苍溪县财政局
2014年4月28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30.04.2014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