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坚持“三抓”,规范扶贫项目管理

03.11.2013  19:01

苍溪县在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中,坚持“三抓”,确保了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程序化、规范化。2010年以来,苍溪县累计实施各类财政专项扶贫项目45个,扶贫资金总投入15654.3万元,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因地制宜抓规划。在实施区域选择上,按照“穷村优先、穷人优先、边远优先”的原则,把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的重点区域。在扶贫项目选择上,突出基础建设、产业培育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逐村逐户逐项规划落实。在项目选择方式上,突出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和申报项目,一律由村民代表开会讨论确定。

  二是强化领导抓管理。建立县、乡(镇)、村三级项目管理体系,县上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扶贫、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扶贫移民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督查考核;扶贫移民局派驻专门人员,驻点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项目乡镇落实专门领导,组建专门班子,专抓项目实施,确保了扶贫移民项目有序推进。

  三是逗硬考核抓督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把扶贫移民项目实施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按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