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四举措加强动物贩运户监管

21.08.2015  13:06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发放明白纸、召开培训会、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对动物贩运户广泛宣传《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小微企业动物检疫费免征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积极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合法经营。

  二是积极开展登记备案。今年初,我县结合小微企业免征动物检疫费的申报认定,对全县从事动物收购贩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并根据动物贩运户上报的登记备案资料,建立了动物贩运户基本信息档案。

  三是建立健全收贩台账。依据《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统一制定了《苍溪县动物收购贩运台账》,明确了动物收购贩运时间、地点、数量、来源、免疫和检疫等关键信息,便于开展追踪溯源。

  四是全面实施督查指导。全县官方兽医在受理检疫申报和检疫出证时,要检查动物贩运户登记备案情况,现场指导规范填写台账。对未建立台账或台账填写不规范的责令及时改正;拒不整改的,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立案查处。

  今年以来,全县已登记备案动物收购、贩运人员522人,发放明白纸2万余份,签订责任书800余份,开展专题培训10次,有力保障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