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要求
09.07.2014 10:38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民工委书记张伟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准确研判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遏制中国崛起是敌对势力的共同目标,民族宗教问题则是敌对势力分化族群、制造事端、屡试不爽的通用办法。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确把握民族宗教领域内存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实践活动为路径,切实解决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奋力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各级党委、政府是抓好本区域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文件精神,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差距,深度谋划小康社会建设对应措施,加大民族地区投入力度,全力攻坚小康社会建设发展短板,提升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质量,促进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增产增收,奋力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三是牢牢把握民族宗教政策,全力确保社会长治久安。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抓好打击邪教和严格管控境外宗教组织、非政府组织在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活动的工作,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和稳定。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各县(区)要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和人力保障,特别是及时配齐宗教干部,保持宗教工作队伍稳定,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干事。要加强民宗干部、特别是边远民族地区干部培训教育,提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素质。要加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选拔工作,努力解决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断层问题。要支持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密切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发挥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09.07.2014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