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运管处加强道路运输环境治理

02.12.2013  12:15
     

  一是提高认识。深入领会和认真贯彻全市集中治理扬尘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开展集中治理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道路运输环境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思想引导、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和文明服务培训,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同行动,积极参与。

  二是排查疏理。汽车站要坚持“卫生不合格车辆不出站”的原则,各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和公交公司要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车辆卫生排查,保证车容车貌和车内清洁卫生。就本辖区、本企业城乡道路运输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县(区)运管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稽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运管机构要集中有效运政执法力量开展道路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治理标准,特别是要认真督促货运车辆设置防脱落设施、规范维修业户经营,并形成长效管理,力争在近期内实现道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注重监督。处客运、货运、维修、稽查等科室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市汽车站、出租汽车、客运班车、公交车、货车和维修业户开展督查工作,监督指导各县(区)治理工作。对工作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不佳的将在全行业予以通报,同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五是报送信息。建立日报工作制度,要求各县(区)运管机构每日上午11时前将前一日工作情况形成信息上报处办公室汇总,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厅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