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台十五条措施稳定房地产发展

14.05.2015  14:54

  本网讯  近日,《攀枝花市促进危旧棚户区稳定房地产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出台。该《措施》涉及加大财税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优化房地产业投资环境等,是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调节市场供需关系,控制总量、消化存量,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在财税信贷支持方面,一是放宽首套房政策范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等,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二是提高个人购房补贴标准,对在我市新购普通商品房(140平米及以下,含二手房)的外地户籍购房者、本市农村居民购房者、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补贴政策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3类人群,购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提高到5%。其他人群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提高到2%;三是承受转让土地、房屋契税适用税率由原来的4%下浮至3%。

  在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面,今年将实现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70%以上,一是通过出台引导政策,采取合适的货币补偿及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措施,引导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城区范围内已纳入旧改(棚改)计划但未实质性启动的项目,应由属地政府作为征收补偿主体,调整为货币化安置;二是由政府搭建服务平台组织房源供应,鼓励居民通过服务平台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三是转变保障性住房保障方式,采取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行举措,保障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

  在优化房地产业投资环境方面,一是按下限预征企业所得税;二是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四是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五是加快水电气、学校、医院、农贸市场、通讯、道路、公交、城市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攀枝花住建局)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