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拟完成36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 公共机构带头节能

18.03.2014  09:09
  记者3月17日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为做好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今年全省计划完成36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

  今年是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任务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省将重点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省计划完成36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任务;论证和确定年度省直机关节能改造项目,完成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第四人民医院节能改造工程;推进和指导市(州)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各地按“十二五”目标任务分解指标,确定1至2个改造项目,探索市(州)节能改造路子。

  为开展好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配合水利部门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确定一批节水示范单位。到2015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人均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12%,省直部门及市(州)直部门全部更换使用节水器具,50%以上的市(州)直部门建成节水型单位,并逐步将各类公共机构纳入节水型单位建设范围。

  近期,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全省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对各地2013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并完成《四川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制订工作。 (记者 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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