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建筑节能工程系列地方标准宣贯培训会的通知

14.10.2016  19:46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厅《关于在我省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非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的通知》,切实加强对我省非浆料类建筑保温材料应用技术规程及配套标准图集的宣贯培训,经研究,我厅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举办建筑节能工程系列地方标准宣贯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四川省水泥基泡沫保温板建筑保温工程技术规程》DBJ51/T051-2015及配套标准图集宣贯培训;
  (二)《四川省建筑工程岩棉制品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J51/T042-2015宣贯培训;
  (三)《保温装饰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DBJ51/T025-2014及配套标准图集宣贯培训;
  (四)我省保温系统及材料应用现状、发展及经验交流。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1日8:30开始培训。
  地点:成都市新华宾馆新华楼二楼一号厅(新华大道江汉路29号)。
  三、培训人员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2-3人;
  (二)相关项目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等技术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宣贯培训会会务工作委托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四川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具体承办。
  (二)本次宣贯培训会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有关单位、企业积极派人参加培训,并于11月 1日前将报名回执表电邮至承办单位,以便安排培训。
  承办单位联系人:陈东平 1592872554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金洁 13540450451
  厅标准定额处联系人:易洪   02885568661
  附件: 建筑节能工程系列地方标准宣贯培训报名回执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 月11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