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个月前,一份取暖涨价标准,让山西太原西华苑小区3000多户居民犯了愁。取暖费从3.6元/平方米涨到10.8元/平方米,一个冬季下来,90平方米的房子得多交3000多元钱,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讲,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该小区是太原最大的安居房小区,入住的多为低收入家庭,实在承受不了。
供暖企业有新技术,可以用谷期的电为全天供暖。企业想争取的是谷期电价更优惠的政策,理由是,谷电是“垃圾电”,便宜能减少浪费,企业想赚这份节能钱。
物价部门过去执行了谷电优惠政策,但这政策今年不延续了。不延续的理由也很充分:电价由国家定,过去优惠是试行,请示上级部门没有批复,那就不继续了。再说,也不能就为一家企业出台政策。
企业有实际困难,相关部门有充足理由。那么,这种节能供暖方式能否突围呢?
11月2日,太原今冬供暖第二天,西华苑(三期)小区住户高峰告诉记者,供暖费没涨,但是,家里“还是没有感觉到温度”。
“暖已经供上了。”公司对此表示:“供热通常得有两个月调试期。几千户人得挨家挨户调试温度,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全力以赴。”
一场供暖费提升带来的风波,总算暂告一段落。
一个月前,一份取暖涨价标准,让山西太原西华苑小区3000多户居民犯了愁。取暖费从3.6元/平方米涨到10.8元/平方米,一个冬季下来,90平方米的房子得多交3000多元钱,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讲,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该小区是太原最大的安居房小区,入住的多为低收入家庭,实在承受不了。
负责供热的山西耀华公司的理由是:公司不是一般的电供暖企业,而是带有节能性质的试点:运用蓄能装置,在深夜时,运用处于用电谷期的“垃圾电”供暖。过去,这种谷电,价格上有很大优惠;今年,政策不延续了,电价一下就上去了,不涨价就得亏。
在太原市政府协调会后,有关部门已经明确,今冬的暖气费不会涨价,业主的心放下来了。可是,这种谷电供暖的模式还能延续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供暖公司:低价能供暖,全靠便宜的“垃圾电”
“涨价风波”发生后,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市政府还在10月21日专门召开协调会,要求耀华公司必须按期保证供热,供热收费价格应当按照太原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也就是涨价前的3.6元/平方米收取。
居民情绪缓解了。但是,涨价背后的一些情况,也浮出水面。
山西耀华电力节能供热有限公司,其实在尝试走一条节能供暖之路。利用“垃圾电”,是其实现节能及盈利的秘密。何为“垃圾电”?电网在安全运行时,发电容量不能随意增减,不能白天巨量供电,晚上大额减供。那么,用电谷期,也就是每日23时至次日7时,就会有巨额电能剩余,又不可储存,非常可惜。
过去,山西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谷时用电很便宜,鼓励企业用起来。耀华公司便在夜里,用6到8小时使劲用电发热,然后用一种装置把热能存起来,白天放出来。好比火炕,晚上烧足白天用,能供一天的暖。
公司的利润,也建立在“垃圾电”的低价格上。可这条政策,今年不再延续了,谷电按照一般工商业用电标准走,没优惠了。
耀华公司副总经理聂春青说,如今,小区保障房已全部分配入住,供热面积由15.19万平方米增加到了29.89万平方米,而省物价局终止了峰谷分时电价试点,谷期电价从去年的0.32元/度上调为0.44元/度,用电成本增加近1/3。公司的包袱一下子重了。
聂春青说,“全国不少地方谷期电都是峰谷分时电价,我们为什么不搞了?或者,我们的供热技术环保节能,给补贴也行啊。”
主管部门:涨价行为不合适,亏损在于其谷电利用率不高
因为成本上升而涨价,这理由成立吗?
记者采访了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0月8日山西耀华的涨价行为,既没有与西华苑小区业主单位太原市安居房发展中心沟通,也没有与业主协商,更没有通报行业主管部门,违反了区域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也违背了之前其与居民所签协商定价的供热合同。”
就供热补贴问题,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供热补贴并不是所有供热企业都有。目前,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及小锅炉燃气改造,供热成本与价格倒挂严重,故补贴主要用于这两项的政策性亏损。其他供热方式的价格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商定并自负盈亏,均无补贴。山西耀华今后是否补贴,尚在研究之中。”
工作人员表示,山西耀华在申请特许经营时并没有要求供暖补贴,而且强调谷期电供暖成本低,完全能够按照集中供热价格保障供暖,不会亏损。
该工作人员还说,耀华公司谷期电利用率太低。按照该公司的报告,去年西华苑小区冬季谷期电利用率只有58%,实际上可以达到90%以上。谷期电利用率低,自然就会使用平期电甚至峰期电,成本自然高昂,而且也没达到运用“垃圾电”的目的。
据聂春青说,去年,公司整个采暖期亏损达200余万元,至今仍欠市供电公司电费160万元。他承认,亏损确实与谷期电利用率低有关。利用率低,他认为跟电网配套的变压器有直接关系。“变压器容量不足,导致频繁掉闸,影响供热质量。我们不得不使用了高于谷期电价几倍的平期电(0.844元/度)和峰期电(1.3元/度)。”此外,也有开发商“逼迫”赶工期,致使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匆忙进行供热的原因。
后续: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问题
山西省物价局早在2008年、2013年就两次批复,同意对山西耀华试行峰谷分时电价。但是,第一次批复于2010年终止,第二次则仅试行一个供暖季。
改变为何发生?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冯并成表示,2010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不得自行改变峰谷电价、丰枯电价的时段和电价标准”的精神,该局停止了扩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的试点。2013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的精神,该局向国家发改委请示了扩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的意见,并决定暂时试行一个供暖期。由于国家至今未批复,2014年没有再继续试行。
关于试点的批复权限,冯并成表示,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权力在国家,而非省里。
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能单就某一个企业出台优惠政策。据悉,目前全国利用谷期电蓄能集中供热的只有山西耀华一家。
耀华集团董事长宋文波却说:“2010年国家发改委等发文鼓励低谷蓄能,就明确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将审批权下放到了省里。多地均据此完善了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另外,2008年省物价局批准同意扩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试点时,也并没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如果能够扩大电价价差,问题就基本解决了。”宋文波说,目前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帮助与物价部门沟通。为保障安居房小区按时供暖,市政府已协调供电公司暂停收取耀华所欠160万元的电费。同时,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协调解决变压器增容问题。
对于西华苑小区的供暖风波,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态:“一定要保障安居房小区的老百姓温暖过冬!”记者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