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支持自贸区建设
22.11.2017 16:0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方案》中明确提出,自贸试验区内土地可按不同功能用途混合利用,按照用途相近、功能兼容、基础设施共享的原则,允许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兼容多种功能。同时,自贸试验区内的产业用地,其出让年期可依据项目生产周期,在不高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灵活确定。鼓励产业项目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另外,《方案》还提出,要探索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支持对存量工业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工业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或改造原有厂房、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对改造后容积率超过对应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40%以上的,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四川自贸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90.32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9.68平方公里、川南临港片区19.99平方公里,共119.99平方公里范围内执行,宜宾市范围内的四川自贸区协同区域可参照执行。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2.11.201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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