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2016年高中招生 三好优干、艺体特长生 不再加分
近日,宜宾市出台《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宜宾2016年中考将于6月14日到16日进行。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26680名,分为定向计划(定向分配到校计划)和普通计划(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即择校计划)两部分。如省教育厅对择校生招收有新的意见,则按省教育厅新的意见执行。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普通计划之中。部分学校可招收少量市外回流初中毕业生(不占此招生计划)。
职校招生28400名
宜宾市一中、市三中分别面向市内招生1600人(含定向计划、普通计划)。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南溪一中、宜宾县二中分别跨县(区)指令性计划招生150人。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宜宾市四中、宜宾县一中、江安中学、长宁中学、高县中学、珙县第一高级中学、兴文县二中每校跨县(区)指令性计划招生50人。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宜宾市六中、筠连中学、屏山中学、南溪二中、长宁县双河中学每校跨县(区)指令性计划招生40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经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体育局审批。以上计划含宜宾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计划。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专业招生计划为2210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计划为28400名。
4月20日至22日填志愿
4月20、21、22日期间,考生登录宜宾招生考试网(网址www.ybzsb.cn),在网上填报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宜宾市内任何一所在该县有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共设置四个学校志愿,每一个学校志愿可填报一所学校。每个学校根据招生情况不同设有拔尖创新班、艺体特长类、定向分配到校计划、普通指令计划、普通指导计划、艺体指导计划等选项。
《意见》规定多项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可加100分,报考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一中兴文校区、市三中屏山校区指令性计划可加12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可加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填写《2016年宜宾市普通高中招生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由县(区)民宗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报考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加100分录取,报考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加120分录取,报考其他高中可加150分录取。
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4级残疾人员子女:中考时按地方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优待: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当地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线降低10%的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当地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线降低5%的分数录取。平时荣立三等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按当地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线降低3%的分数录取。军人子女考生填写《2016年宜宾市军人子女考生登记表》,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少数民族考生,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4级残疾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如属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可按最高加分项录取,不重复加分。
取消素质教育类加分,市、县(区)三好优干、艺体特长生、科技类竞赛等不再加分。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伍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