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船山公安分局“四制度”纵深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20.08.2015  20:30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刘文韬 四川在线记者 罗小单) 今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分局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该局党委高度重视,抢抓机遇。3个多月过去了,今日(8月20日),记者获悉,目前船山公安分局创新出台《关于办理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案件工作制度》、《处置涉警案、事件工作制度》、《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程序规定》、《兼职法制员制度》四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提高执法质量,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工作。

   严出口 强管控

   加大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规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但法律未明确规定决定机关的批准条件。

  为严把人员出口关,强化后期管控工作,船山公安分局创新出台《关于办理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案件工作制度》。一是前置设置三个不予批准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条件:曾经被强制隔离戒毒;曾经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八类重罪;曾经犯涉毒类刑事案件,从源头上严把人员出口关。二是针对未成年人作出特别规定“拟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的除外”。三是对属于船山辖区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剩余执行期限内,要求辖区派出所每月对其进行一次尿检,及时掌握人员动态,防止漏管失控,对社会再次造成危害。

   定流程 明职责

   建立涉警案、事件工作制度

  当前涉警案、事件频发,为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有效应对社会、网络舆情,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在涉警案、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能第一时间介入,掌握工作主动权,分局发挥各警种优势,强化证据收集固定,制定出台了《处置涉警案、事件工作制度》。

  一是明确涉警案、事件一旦发生,辖区派出所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当日带班局领导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启动《处置涉警案、事件工作制度》。二是特巡警大队负责协助派出所对现场进行先期管控,刑警大队负责对案件进行初查、分流。三是纪委全程介入案、事件调查,政治处、网安大队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设条件 严审批

   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流程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执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案件较多,为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流程,明确取保候审条件,船山公安分局制定了《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程序规定》。

  一是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严重暴力犯罪”、“其他严重暴力犯罪”等名词依照相关法律条款逐一细化、解读,防止办案部门因概念不清造成执法不当。二是实行取保候审案件“一支笔审批制”,凡是嫌疑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直接适用取保候审的,由办案单位承办人提出意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法制大队审核通过的,再将案卷材料交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合议,根据合议情况流转网上审批程序。三是对采取“人保”方式的取保候审案件,办案单位需提供保证人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由办案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法制大队审核。

   细考核 制奖惩

   推行兼职法制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提升案件质量,将法制监督工作延伸至基层一线,充分调动法制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法制员的监督审核优势,分局制定出台了《兼职法制员制度》。一是规定由办案单位分管案件的中层领导兼任法制员,避免以往由民警兼任法制员而出现监督不力的问题。二是要求法制员对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考评,实行刑事、行政案件全程监督。三是制定派出所执法办案以及法制员执法质量考核细则,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