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建立船企白名单 政策有望支持入列企业

14.11.2013  15:03
核心提示:昨日(11月13日),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昨日(11月13日),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对船舶行业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建造技术能力、节能环保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自12月1日起实施。

  《条件》显示,国家对符合该条件的船舶建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列入公告的企业名单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相关政策将不予以支持。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分析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出台,很像是在建立行业白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这份最终出炉的《条件》,与工信部9月6日发出的 《船舶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能耗要求上有所提高,在一些生产技术指标上有所降低,在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上也有所降低。

  征求意见稿中,对船舶企业主要技术指标的要求是:钢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25吨标准煤,分段无余量制造率不低于70%,分段上船台(进坞)无余量搭载率不低于80%,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不低于85%。各项指标评定按照CB/T4335《船舶建造技术水平评估方法》执行。

  而11月13日发布的《条件》中,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比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提高了,变成不高于0.20吨标准煤。但对于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则要求放宽了5个百分点,降低为80%。

  对于企业科研投入要求,也从征求意见稿中的不低于主营收入的3%放宽到了不低于2%。

  上述业内人士称,在造船行业不景气的条件下,最终出炉的行业规范条件在科研投入和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方面有所让步,但对于环保的规定则非常严格。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有望列入公告名单并获得政策支持。记者获悉,目前,船企获得的政策支持主要有银行信贷、内销远洋船按出口给予退税、拆借老旧船给予补贴等。这些政策主要由几大国有船企获得。江苏新世纪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民企非常希望进入白名单后,可以获得此前只有国企享有的内销远洋船按出口给予退税的政策。

  此外,《条件》称,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各地应综合运用经济、市场和法律手段,积极推动企业改进和完善生产条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规范条件对落后产能的约束力比较小。”一位船舶行业研究员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