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 生活水平和减贫量成主要指标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李淼)四川省目前还有625万农村贫困人口,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阶段。如何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记者3月19日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获悉,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提出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突破口,扎实推进扶贫改革创新,合力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和“五大扶贫工程”,2014—2015年减贫228万,2016—2017年减贫173万,2018—2020年减贫224万。
启动六大创新机制
《方案》瞄准改进贫困地区县级工作考核、健全精准扶贫工作、强化干部驻村帮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完善金融服务、创新社会参与扶贫攻坚等6项机制创新,将我省扶贫改革引向“深水区”。
扶贫工作考核将不再唯GDP。《方案》提出,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研究制定贫困地区县级工作考核办法,每年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帽”。2014年开展试点,并适时全面推开。
为变“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方案》要求将2013年底全省625万扶贫对象落实到户到人,做到识别准确、群众满意,做好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工作,针对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涉农资金普惠到村到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特惠到贫困农户。2014年上半年开展试点,下半年全省组织实施。
在高效使用扶贫资金和用好金融杠杆方面,要加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力度,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县(市、区)要推行扶贫项目竞争立项。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建立财政信贷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鼓励信贷资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投向贫困地区,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
同时,由各级党政机关选派优秀机关干部牵头,吸收各方面人员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驻村1年以上,坚持“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并广泛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大型公益活动,完善并落实社会参与扶贫攻坚优惠政策,企业或个人发生的扶贫捐赠支出,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推动12项重点工作
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我省将继续实施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生态扶贫“五大扶贫工程”。《方案》提出将着眼12项重点工作,制定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危房改造、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教育扶贫、就业技能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
到2015年,基本完成“溜索改桥”建设,实现75%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80%的建制村通班车;全面解决规划内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扶持2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完成1451个彝家新寨建设;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四大片区”建制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初步遏制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
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和通班车;初步构建“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扶持7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连片扶贫开发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所有县(市、区)实现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贫困地区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均免费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全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