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市民自费送子女出国留学将取消低保
□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张玉琴
昨日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本届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广州市水环境整治及广佛跨界河涌整治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相关议题。据悉,戴名表、经常出入酒楼吃大餐等将被取消低保。
昨日发布会上,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对《办法》进行了通报,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明确低保家庭收入计算方法
最低生活保障是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状况实施的差额救济,但考虑到目前社会就业方式的复杂性,家庭月收入并不固定,尤其是农民收入难以按月计算。因此,《办法》明确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月平均收入按照提出申请之前六个月家庭全部收入的总和分摊到六个月计算,家庭人均月收入则按照家庭月平均收入除以家庭成员数计算。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和有价证券等;房屋;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债权;其他财产。
壮年享受低保不超六个月
考虑到低保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常需有专人照顾,其家庭生活成本比一般的低保对象更高,《办法》规定此类特殊人群享有一定的家庭收入减免计算和特殊津贴。
此外,低保制度存在福利保障与“贫困依赖”之间的矛盾,现实中不乏年轻力壮人员长年吃低保现象。对此,《办法》多措并举促进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避免出钱“养懒人”。《办法》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成员的,每次享受保障待遇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同时,《办法》提出,对重新就业人员给予一定额度的收入减免计算,并要求未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和社会公益服务。
6种情形将停发低保
享受低保并非一劳永逸,低保对象要有进有出,补助水平要有升有降。《办法》明确提出6种情况下要停止发放低保(见附表),其中包括“存在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的情形”。
如何理解“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对此,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李志雄表示,其实这是一个保底条款,举个例子,在享受低保的过程中,如果群众举报他的孩子在国外读书,或者他经常出入酒楼吃大餐,戴的手表好几万元,或者出国旅游,这种情况明显高于一般消费,因为我们给的低保钱仅仅够生活而已。此外,如果突然发财了或者中了彩票,也要退出低保。
不予认定低保资格的情形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家庭财产总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标准由市民政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三)拥有机动车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的;
(四)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
(五)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放弃、转移、隐匿个人或者家庭财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停止低保待遇的6种情形
(一)出现不予认定低保资格情形之一的;
(二)自费出国旅游的;
(三)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一个月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足六十个小时的;
(四)离开居住地超过三个月,未向申请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报告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就业培训或者推荐就业两次以上的;
(六)存在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的情形。
(原标题:戴名表、吃大餐将取消低保)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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