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飞天大盗徒手爬楼28次不留痕迹 指纹对比抓获男子
不使用任何工具,仅靠两手徒手攀爬,从没有安装防护栏的居民窗户入室进行盗窃。近日,自贡警方侦破一起连环入室盗窃案。据犯罪嫌疑人顾某交代,自2012年年底刑满释放后,曾先后28次用徒手攀爬的方式在自贡城区内进行入室盗窃,总共盗窃财物40余万元。目前,顾某已被刑拘。
连发盗窃 窗户入室盗窃
4月13日,贡井公安分局接警称,贡院小区内一住户被盗,15500元现金、价值万余元的手表不翼而飞。
民警调查发现,通过对比,2013年初至今接到数起入室盗窃的报警,且作案手法基本一致。“作案后没有留下任何东西,门和窗户也没有损坏,被盗的居民楼多数为1-4楼。”民警介绍,通过调查,基本认定为同一人所为。而在贡井管辖范围内的多起盗窃,其中7起为嫌疑人通过攀爬下水管管道、窗户外防护栏等方式,从窗户入室盗窃,盗窃成功后原路返回。
通过作案现场的指纹提取等侦查手段,警方初步锁定嫌疑人顾某。可顾某未现身,民警铺开警网。4月16日下午,顾某被隆昌警方抓获。
徒手攀爬 28次作案 盗取财物40余万元
顾某落网后,贡井警方将其带回调查。顾某交代,他今年45岁,自贡市荣县双石镇人,2013年至今,曾先后28次在自贡市区的小区内入室盗窃,共盗取财物价值40余万元。
在顾某能够回想起的28次作案中,均为徒手攀爬入室,并一一指认了作案现场。顾某交代,他曾与警方打过交道,所以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每次作案不破坏门窗,也不留下其他任何东西。“通常在头天下午踩好点,次日凌晨两点左右作案。如果入室的房间门锁上了,就在客厅寻物盗窃,房间门没锁,就进房间盗窃。”而选择徒手攀爬方式,主要为了不留下入室损坏门窗的痕迹。
顾某交代,他主要盗窃现金名贵手表以及手机等轻便易带物品。每次作案后都会连夜赶回内江,将物品换成金钱。
贪慕虚荣 家中衣服全是名牌
顾某称,82岁的父亲在荣县老家,他在内江马鞍山社区租房和女友居住。落网后,警方在出租房内发现,顾某平时所穿戴的衣服全是名牌。“衣服全是自己购买的,少则100多元一件,多则上万元一件。”
顾某交代,2008年他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2012年年底刑满释放。出狱后,一直未找到如意的工作。“年近50岁了还单身,没有工作和收入就没有成家的资本,一番思想挣扎后,决定从操就业。”
警方在顾某的出租屋中还发现名贵补品、礼品等,均为顾某购买。顾某称,“太贪慕虚荣心,每次在自贡作案后,都会带着女友出去挥霍。没人知道自己的盗窃行为。”
目前,顾某已被贡井警方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成雄飞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陈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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