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女“嫁”到自贡,非法入境被遣返 ——自贡警方查实一“三非”外籍女性,依法将其遣返缅甸

11.11.2014  12:34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记者 刘亿) 外籍女子嫁给了自贡男子并生育了孩子,他们的生活该如何继续?近日,自贡警方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中,在贡井区成佳镇发现了一名由缅甸非法入境,并与成佳镇一名中国公民结婚生子,非法居留的“三非”人员。经警方调查核实后,这名在自贡市有了“丈夫”和女儿的缅甸女子,被依法遣返回自己的国家。

贡井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将叶丽移交缅甸警方

   一标三实”查出缅甸女

  2014年9月10日,自贡贡井公安分局“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 信息采集工作小组,敲响了成佳镇张家桥村8组刘刚家的门。在刘刚家中一位皮肤黝黑的女子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请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证。我们是公安局的,是来收集信息的”、“刘刚是不是住这里?”、“他在吗?”面对民警一连串的问题,这位20来岁的女子并没有作答,甚至神色还有些慌乱。

  当事民警觉得事情蹊跷,就再一次进行了询问。女子闪烁其词,紧闭的嘴终于开了口。“不过,她说话口音很怪,听起来很像云南那边的话,但又夹杂着其他地方口音,而且她当时也无法向我们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当事民警回忆。

  经过民警长达一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法律宣讲,该女子才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竟然是一张缅甸的身份证!女子用生硬的四川话说,自己名叫叶丽,是缅甸勐能县人。2012年12月从云南边境出发,几经转折,最后非法入境来到自贡刘刚家中,和刘刚以夫妻名义生活,并生育了一子女。

  得知这一情况后,当事民警立即上报贡井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贡井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治安大队、出入境大队会同成佳派出所开展调查走访工作,查实了叶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违法事实。通过上级部门支持和协助,最终确立了叶丽的身份,由于当时叶丽还在哺乳期内,贡井公安分局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并将其遣送回国。

   网结缘分“”自贡

  经警方调查证实,今年25岁的叶丽家住缅甸勐能县,靠近我国云南边境。由于两地常有生意人往来,汉语成了当地许多居民的第二语言。自幼在两国交界城市长大的叶丽,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汉语表达。

  2012年,她与刘刚在一款网络游戏中相识,两人便迅速坠入了爱河。2012年12月,刘刚和父亲一起来到了叶丽的家乡,把叶丽以刘家儿媳的身份从边境接回了家里——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张家桥村。

  虽然叶丽没有护照及相关合法证件,无法与刘刚步入婚姻殿堂,成为刘刚合法的妻子,但也毫无妨碍两人以夫妻名义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一晃,时间就过去了一年。2013年12月,叶丽为刘刚生下了一个女儿。

   被遣返家人分两国

  看着痴睡在一旁的小家伙,叶丽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叶丽梦想着从此以后,她将与她的异国“丈夫”、孩子一直这样美满的生活。

  2014年9月10日,为进行“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贡井分局民警来到了张家桥村刘刚家,发现了叶丽的“三非”身份。

  贡井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徐莉秀介绍,在自贡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和省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协助下,最终确定了叶丽的身份,查实了叶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违法事实。“虽然我们都很同情他们,但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在核实非法入境人员的身份后,我们必须依法将其遣送回国。

  近日,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贡井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与云南边防部门取得了联系,并抽调了4名经验丰富的民警日夜兼程,经过30多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到达云南孟连县勐啊口岸,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叶丽交与缅甸警方,圆满完成了任务。

  叶丽走后,留下了坐在床榻旁的刘刚和还没满周岁的婴儿。为了生计,刘刚也不得不到外地打工挣钱养家,将还在襁褓中的婴儿交给老家的母亲照料,最终一家三口分隔三地。

   跨国婚姻怎样才合法?

  徐莉秀介绍,外籍女子非法入境后再与本地男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案例在自贡偶有发生,在这些违法人员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薄弱。

  警方提示:外国人如欲与中国人结婚、生活,必须先办妥有效护照、有效签证,从中国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入境。然后,持所在国公证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与中国未婚妻(夫)一起到中国未婚妻(夫)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登记结婚。在中国大陆的涉外婚姻,只有履行这样的法律程序和手续才是合法的,才受中国法律保护,否则,外籍人员的事实婚姻得不到保护,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员本人也将被依法处罚、被依法遣送出境,而且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的中方相关人员也会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严厉处罚。(以上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