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自21日起 仅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准许载货货车驶入
22.12.2013 02:16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四川新闻网自贡12月21日讯(韩阳 记者 崔青) 今(21)日,记者从自贡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严格禁止超限(载重超限)超载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和其它收费公路措施,从今年12月21日起,自贡市仅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准许载货货车驶入。
据悉,自贡市3个准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分别为G85渝昆高速(内宜段)大山铺站、板桥站、S4成自泸高速富顺站。禁止装载货物的货车进入的收费站有G85渝昆高速(内宜段)自贡站、金银湖站、S4成自泸高速自贡东站、瓦市站、童市站。据自贡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发现货车重点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格查处:对查获的超载30%以下的货车,一律顶格处罚500元记3分,超载30%以上的货车,一律顶格处罚1900元记6分,对查获的超载货车,一律扣留车辆,消除超载行为后放行;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货车,一律顶格处罚200元,一律卸除非法改装恢复原状后放行;对查获的非法改装企业,一律严肃查处,并交由工商、运管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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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013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