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游泳伙伴溺亡 隐瞒真相惹上官司 自贡法院“田间法庭”当场调解赔偿纠纷

09.04.2015  22:31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记者 刘亿) 2015年4月3日,几名背上背着印有“巡回法庭”公文包的法官们来到自贡富顺县代寺镇二七村,他们要在这里搭建一个“田间法庭”,审理一起因13岁男孩下河游泳溺亡后引起的赔偿纠纷。

   娃娃河边玩耍一人溺亡

  2014年9月7日,小李来邀约同村伙伴小郑一同到河边钓鱼玩耍,一同前往的还有同村的未成年人小王和李某某。因天气炎热,小李和小郑决定下河游泳。上岸后,两人在河边嬉闹过程中,小郑不慎踏空摔下河中,小李见状立即下水施救。

调解现场图

  小李竭尽全力也没能救起小郑,上岸后把小郑的衣服扔进河里,并嘱咐同伴:“就说他(小郑)去钓黄鳝去了,不要说真话。”小王和李某某点头同意。三人随即离开,回了各自的家。

   河边找到鞋 “”出真相

  外出玩耍半天还没回家,小郑的家人慌了神,小郑的父母四处寻找儿子踪影,“附近村庄、朋友家、游戏厅、网吧……,凡是他以前去玩耍过的地方都找了。

  次日,小郑的爷爷在河边意外发现孙子的鞋,才找人把小郑打捞起来,并追问小李、小王和李某某,“三个人都说是他一个人钓黄鳝淹死的。

  难以接受孩子死亡现实的小郑父母在悲痛之下报了警,希望查出孩子的死因。在民警的追问下,小李等人说出了真相。得知儿子死亡的真相后,2014年12月,小郑父母一纸诉状递交到了富顺县人民法院,要求小李等三人及其监护人对小郑的死亡给予经济赔偿。

   田间法庭当场调解成功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的过失行为与小郑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小李、李某某、小李父亲在小郑溺亡后隐藏证据、隐瞒事实、推卸责任的行为,使小郑父母难以接受,给本已经历丧子之痛的小郑父母造成更加严重的精神打击,故支持小郑父母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

  一审判决后,李某某父母不服,上诉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3日,该院民一庭的法官们背上“巡回审判”印记公文包来到了自贡富顺县代寺镇二七村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现场

  在巡回审判现场,四川在线记者看到了死者小郑的父亲郑某。审判之前,郑某一直认为儿子溺亡就是小李的责任。但随着审判的结束,郑某也认识到,儿子的死自己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我这个父亲没有做到监护的责任。”但三人故意隐瞒小郑的死亡真相,让小郑一家难以忍受。“我让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费,就当是赶了个大人情。”郑某说。

  在庭审结束后,自贡中院的法官在二七村委会议室对该案进行了调解。通过庭下的民意沟通、法官调解和群众劝解,几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及其父母赔偿郑某、唐某6000元,李某、李某某及其父母赔偿郑某、唐某60000元,并当场兑现了赔偿款。

  巡回审判的现场,引来了附近村民的关注。“解决(法院调解)下了就好撒,毕竟都是乡里乡亲的,这样(打官司)也不是太好。”村民林某说,现在农村留守的娃娃多,一起邀约下河洗澡也是常事,说不一定就出事了。法官们这次来即解决了问题,也给大家做了一个很好的普法宣传。

   村民打官司法官常下乡

  据四川在线记者了解,类似于自贡中级人民法院在二七村这样深入农村,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开展“田间法庭”的审判方式,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目前在自贡地区逐渐兴起。

庭审现场

  自贡中院副院长黄晓春告诉四川在线记者,富顺县代寺镇村庄离市区较远,原告和被告又分别居住在镇里的不同地方,为减少村民诉讼累,诉讼难,法院采取了到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把巡回法庭搬进社区,倾听群众诉求,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现场开庭、现场宣判、现场为群众答疑释惑,宣讲法律法规,解决矛盾纠纷。

  特别是夏天将至,法院希望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增大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保护,尽量避免悲剧发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黄晓春说,下一步我们希望继续把巡回审判工作做强、做实,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