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民宗局“四举措”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7.06.2014  15:31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贡市民宗局一方面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群教办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另一方面根据市民宗局的工作特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专门行文,印发市民宗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向区县民宗办、高新区党政办,全市性宗教团体、民族企业、部分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以及工作有联系的单位,就市民宗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同时对市民宗局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收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2条,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建议7条,如何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建议13条。市民宗局正在把这些意见建议逐一梳理、归类研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整改措施,作为下一步整改重点。
  二是深入部分民族企业服务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发展软环境问题。深入全国民品企业自贡市扎染工艺有限公司和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听取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共商企业发展思路,提出对策建议。如针对自贡市扎染工艺有限公司改制后经营状况不理想,积极帮助他们出谋划策,协调落实了公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500万元贷款享受优惠利率政策。指导自贡市博宏丝绸有限公司进一步更新生产设备,加快技术改造,实现快速增效,并积极争取1400万元的技改贷款贴息资金。
  三是深入全市22个宗教活动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更加规范化管理宗教事务的意见建议。
  四是加强基层工作机制机构建设,督促区县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市民宗局从实现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角度,协调区县党委、政府,督促区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机构有编制人员、有领导职数、有专人做工作、有执法职能、有经费保障的“五有”标准。截止目前,荣县、富顺县、大安区已经率先配备了民宗办专职副主任,其他区县正在积极落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