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工商局、消委会约谈汽车4S店

24.03.2015  18:38

目前,自贡市汽车市场规模在川南排名第一,有汽车4S店近50家,汽车品牌80余种。到2014年末自贡市私家车保有量突破10万台,仅去年一年私家车注册登记量就达1.8万台。由于4S店是品牌汽车最主要的销售和维修保养渠道,非法牟利和坑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经常发生。3月24日,自贡市工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召集自贡市24家汽车4S店就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汽车“小病大修”、“以换代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行了行政约谈。

据悉,今年1月1日到3月23日,自贡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有关汽车方面的投诉31件,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反映汽车经销商在对消费者所购车辆的维修或者保养中受到“小病大修”、“以换代修”、“故意损坏或者偷换零部件”、“用户维修资料信息被泄密”等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等问题。

在约谈会上,自贡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组织汽车4S店经营商再次观看了央视晚会的曝光视频,自贡新吉通别克4S店等6户汽车4S店就“诚信维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陈述和表态。自贡市汽车摩托车商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秦墟代表汽车4S店作出了“自贡汽车行业维修服务诚信维权”10项承诺。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汽车4S店的服务行为,自贡市工商局、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委员会在行政约谈会上组织学习宣讲了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规范汽车维修市场,自贡市工商局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汽车维修市场合同指导文本(征求意见稿)》,在汽车维修市场中涉及汽车零配件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服务内容以合同指导文本方式对汽车4S店的服务行为作出了规范。该《文本》征求汽车维修行业的意见后,将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布,供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推广使用。

自贡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余忠代表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对汽车4S店经营商提出要求:一是要自查自纠,检查是否存在央视3·15晚会曝光汽车4S店利用行业优势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发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二是注重举一反三,妥善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三是要不断优化服务模式,从源头上彻底切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四是积极推广使用《自贡市汽车维修市场合同指导文本》,明确权利义务;五是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经营行为,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协会要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