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女子13岁中缅边境生子抛弃 6年后儿子找她上户口
27.05.2016 03:12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黄泽君 刘星) 5月24日,自贡市救助管理站诉请撤销6岁幼童李某某生母张某某监护权的公益诉讼在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开庭。这是自贡市首列由救助管理机构提起撤销监护人监护权的案件。
6年前 生下儿子甩手就走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说,“对那些不履行监护权的父母表示,如果你不履行监护权那么很有可能监护权就被相关机构收走。”他表示,通过法律手段申请撤销监护权在全省较少。通过这种司法实践,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悉,被告张某某于七年前在中缅边境一旅馆内生下一男婴,男婴兵兵出生不久,张某某留下一纸条后就不知去向,从此,旅馆老板李某某便与这名小孩相依为命。今年春节前,考虑小孩要入学读书,李某某回老家自贡为小孩办理户籍手续时却突发疾病去世,小孩便由当地社区送到自贡市救助管理站。自贡市救助管理站根据李某某生前留下的线索,经过多方查找,找到了孩子生母张某某,但张某某以自己已结婚为由拒不履行监护义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好小孩的户口和上学等问题,自贡市救助管理站向法院起诉撤销张某某的监护权,由法院指定市民政局对小孩进行安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法院最终判决如何,四川日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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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6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