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女子挪用公款“放水”放飞了 无力尝还投案自首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田跃 傅鹏凯) 近日,大安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多警种合成作战,成功告破一起特大挪用资金案。
据介绍,3月初的一天上午,一名年轻女子来到公安机关,称是来投案的。当即警方发现该女子神情恍惚,表现出精神压力很大的样子。通过对其询问,了解到该女子叫周某某(女,37岁,自贡市人,现在自贡某商贸公司担任大客户经理一职)。其讲到自己在该公司担任大客户经理一职期间,将公司的货款200多万元挪用,现无力偿还,遂到公安机关投案。
随即,民警联系到该公司总经理张某,张某听说此事后,顿感诧异。由于公司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一时不能将周某经手的资金情况清理出来,所以公司也没有发现周某挪用货款的行为。同时警方在讯问周某为什么挪用资金以及挪用资金的去向问题时,周某称被人骗了,但不愿意说更多的细节。警方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发现此事有很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既然周某敢于到公安机关自首,为什么又不将挪用资金去向如实告诉公安机关。警方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连续几天的搜集证据,最终将此案的来龙去脉弄清楚。
事情还要回到半年前,当时犯罪嫌疑人周某是该公司一名优秀的大客户销售经理,且在该公司工作已经很多年,公司的老板对其也很信任。在其刚升任公司大客户经理后,其经手着公司的大额货款,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犯罪嫌疑人周某听见朋友聊起借钱“放水”(高利息)的事情,月息5分至1毛不等,只要自己有钱,就可以做钱生钱的生意。当时周某心中暗自想着,为何不拿公司的货款去放水呢。
过了几日,恰巧公司有一笔货款在周某手中,于是她就联系到朋友称自己有几十万的存款,让朋友拿去“放水”。第一笔“水钱”让周某尝试到了甜头。随后其不断的将公司货款借出给朋友,从中赚取利息。好景不长,短短的3个月时间,周某的一笔大额借款就“放飞了”。周某知道挪用公司货款的事情终究会被发现,于是周某将剩余的几十万货款,悄悄给自己购置了一套房子,然后到公安机关来投案自首,心想自己坐牢出来后,自己还是赚到了一套房子。
犯罪嫌疑人周某万万没想到,警方能够迅速的将其隐瞒赃款的事情发现,将其涉案房屋予以冻结,并全力挽回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警方提示 :民间高利借贷所潜在的风险不言而喻。高利息的获利源头来自实业,如若企业无法消化高企的财务成本而倒闭,那么预期中的高利息回报必然沦为“无本之木”。民间借贷越来越像一座空中楼阁,。一旦一个环节出现纰漏,其间的风险就犹如多米诺骨牌般的扩散开来,给借款人带来巨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