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大安区相关部门共商校车管理工作

28.07.2015  00:06

自贡大安区相关部门共商校车管理工作

    为贯彻《川教函[2012]632号》文件和四川省交管局《关于调研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的通知》精神,近日,自贡市大安区交警大队召集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经信委共商校车管理工作,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付银成及校园中队负责人陈翠微参加会议。

    会上,付银成首先通报了区交警大队联合区级部门对大安辖区校车运行的排查情况。随后,陈翠微讲解了大安辖区校车的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隐患。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尚志、区教育局副局长刘华贵分别对校车管理工作分别提出了建议,一是各部门要共同到每个乡镇开展关于校车运行的宣传,将校车事故案例宣传到广大幼儿家庭,并告知幼儿家长校车运行线路中的安全隐患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二是要从实际出发,拿出可行的方案,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要以幼儿园的名义,将《校车接送线路安全隐患通知书》发到幼儿家长手中并签字或盖手印;四是要明确校车运行线路,对校车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约谈、教育、处罚。

    付银成最后提出意见,一是做到管理到位,落实责任,多到基层宣传乘坐通行隐患线路校车的危害性;二是监管部门要多与乡镇联系,起到共同监管的作用;三是要将共同排查的隐患上报政府部门,发动更多的力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王卫东 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