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原民政局长被控受贿260万 当庭大哭

21.01.2016  09:52

1月15日,经自贡市中院指定管辖,自贡市民政局原局长张宁波因涉嫌犯受贿罪,在贡井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最后陈述阶段,张宁波情绪失控放声大哭。自贡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社会各界群众等百余人到场旁听了当天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宁波于2002年至2015年先后担任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自贡市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工程资金支持、招投标、工程款划拨、结算,审计,人事调动,民政局下属单位涉及的釆购业务等方面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60.03万元,其中单独受贿人民币160.03万元,共同受贿人民币100万元。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出示了相关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为他人谋利和收受贿赂之间的关联性,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退赃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等方面,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在最后陈述阶段,张宁波情绪失控放声大哭,他对自己没能经得住金钱的诱惑而悔恨,对自己没能坚守住廉洁从政的初衷而悔恨,并告诫在座人员不要重蹈他的覆辙,做出让自己后悔一生的错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宁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宁波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天的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法庭没有对张宁波当庭予以判决,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