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出台新规:农户放弃宅基地可购买限价商品房

19.03.2015  11:04

  《自贡市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办法》实施

  昨日,《自贡市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在城镇已有或已购商品住房或与城镇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按退出的宅基地复垦经验收合格面积并结合房屋结构,区别土木、砖木、砖混结构,分别给予每亩16万元、18万元、20万元的指标收购价款,还可购买低于市场价20%的限价商品房。若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即可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相关政策,并给予每户每亩2万元的养老保险补贴。

  《办法》规定,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安置方式分为货币化安置和集中区安置。对自愿退出并放弃宅基地的农户采取货币化安置,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选择集中区居住的农户采取集中区安置。其中,货币化安置方式复垦指标收购价的标准将根据农户拆除复垦经验收合格的土地面积,并结合房屋主体结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以下标准收购:主体结构为土木结构的,收购价为16万元/亩;主体结构为砖木结构的,收购价为18万元/亩;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的,收购价为20万元/亩。货币化安置的农户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若自愿申请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可享受与城镇居民均等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拆旧复垦面积,以2万元/户·亩的标准补助养老保险补贴。另一方面,以集中区安置方式项目参与的农户,在向原宅基地所在村、组递交申请书后,安置补偿标准按各区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据介绍,农户参与货币化安置方式挂钩项目应符合2项条件,一是农户自愿申请退出并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二是农户必须符合已有城镇住房、与有城镇住房的直系亲属共同居住、已购买城镇住房或限价商品房三项条件之一。

  据悉,有意愿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向自贡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递交退出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领取拆除复垦要求的相关资料。农户在申请时需提供五项资料,一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相关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二是申请表(指农户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或集体经济组织退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表)。三是退出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承诺书。四是户主及户籍证明上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五是符合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指标收购价款的居住房源证明材料。其中,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退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供上述前三项资料即可。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曹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