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一聋哑人强奸精神分裂症妇女 被判一年七个月

25.12.2013  20:50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陈凌) 敬老院本是老人们安度晚年生活场所,老人们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但从救助站转到敬老院的聋哑人张华川,不珍惜这种机会,反而趁机对生活在敬老院的精神病患者华某实施奸淫。近日,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华川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据了解,张华川是由富顺县公安局邓关派出所民警在县城客运站发现的,由于是聋哑人不能与人进行正常沟通交流,考虑到此种特殊情况,民警便将其送到救助站进行救助。后救助站考虑到张华川未来的生活,便将其安排到某镇敬老院暂住,受到敬老院暖心的关怀。

  2013年4月21日中午,正是敬老院午休时间,院里的五保户胡某、肖某、赵某等人,发现暂住在敬老院的聋哑人张华川窜至该院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华某的寝室内并将寝室门反锁。

  胡某、肖某、赵某等人发现后,试图用手将华某的寝室门打开但没有成功,后朱某找来改锥将华某寝室的窗子打烂后,再由肖某翻窗进入华某居住的寝室将房门打开。肖某、朱某、陈某等人进入寝室发现他对精神病患者华某实施奸淫。肖某等人立即用绳索将张华川捆绑后扭送至彭庙镇社区义务巡逻队,后移交公安机关。

  经四川正泰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华某患精神分裂症(精神衰退期),无性防卫能力。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张华川作案时无精神病;对其2013年4月21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华川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