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行办法出台

27.12.2016  16:04

近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矿产资源等所有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进一步明确国家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范围等,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能够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能够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的权利主体,明确保护责任,并调动权利主体在保护自然资源中的积极性,推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促进绿色发展;能够为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重要前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作为一项全新的改革任务,要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筹兼顾、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