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然科研人员评职称更重实绩

10.01.2017  12:31
  近日,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印发《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将适用于全省逾3000个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提出完善创新与转化并重的人才评价制度,加大职称评定中转化推广绩效的权重,从而实现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更好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就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发表论文不再作为必要条件。《条件》列出申报副研究员、研究员的9项业绩条件(助理研究员为4项),只需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报。该9项条件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发明创造、成果转化绩效等方面内容。其中,仅论文发表1项主要涉及基础研究,3项涉及基础与应用研究,4项主要涉及应用研究,1项主要涉及成果转化。同时,对不具备相关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实施破格申报,特别是对获得国家、国际性科技领域重大奖项或表彰等的顶尖人才,将给予申报“直通车”,可以不受限制直接越级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就研究人员申报后的相关评价,《条件》将科研人员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成果转化类,分别提出评价标准。其中基础研究类评价考核侧重基础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应用类侧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发明创造与应用推广情况;成果转化类侧重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和从事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产业化活动的业绩贡献。《条件》同时扩大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提出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委自主确定。同时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条件》规定基础上制定更高的申报评审条件。《条件》将于2月起施行,有效期2年,到期后将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订。(记者 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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