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交给公益组织管 可行吗?

17.11.2014  20:57

  “社会公益性保护区——老河沟县级自然保护区欢迎您!”平武县白草乡通往县城的路上,这样的标语随处可见。

  2012年3月,四川西部自然基金会和大自然保护协会(以下简称TNC)与平武县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此后50年的老河沟的管理权交给四川西部自然基金会,TNC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让民间公益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在四川尚属首次,这样的探索进行了两年半,老河沟区域内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获得了保护。然而,问题也一一呈现。

        川报观察客户端记者 王成栋

        困难:投入大 感觉吃力

        “此处有蜜蜂,注意安全!”保护区内的磨刀河两岸,码放着一排排黄色的蜂箱,巨大的山石上随处可见警示标语。

        TNC老河沟项目成员周亚星说,养蜂是保护区实现“自身造血”计划的一部分。

  之前,这是只是一片停伐的林场,入不敷出、零基础,巨额的成本投入和惯性般的亏损,让谁都难以置信:但基金会和TNC究竟为了什么,去管个长期亏损的窟窿,还一管就是50年。

  这片占地111平方公里的林区,东边连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侧则是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整个岷山山系野生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的咽喉,大熊猫、川金丝猴等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异常丰富。

   管护权是无偿获得的。 但四川西部自然基金会和TNC方面介入后,耗费上百万资金完成了老河沟的《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本底调查》,数据显示,老河沟内的野生大熊猫密度是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四倍。根据这两份一手材料,老河沟林区正式升级为县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西部自然基金会秘书长姜继东算了一笔账,从2011年首次进入老河沟到今年9月底,基金会和TNC方面累计投入资金超过2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物本底调查等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又有210多万元投入老河沟。

  如今,保护区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养蜂。初步核算,今年所产蜂蜜价值在220万元左右,扣除成本和工人所得外,盈利不过70万元;即便有划拨的天保工程管护经费,资金缺口仍在80万元左右。

  姜继东说,他们曾打算寻找保护区的创收能力,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自我造血”。但现实很快给出回击。

  首当其冲的是林地使用权。根据2009年下发的《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暂不进行转让。在四川西部自然基金会与平武县政府签订的合同中,能够找到这样的字眼:保护区内的林地仅限用于建立自然保护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公益属性,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省林业厅资源处负责人表示,随着近年来我国对林地用途及分类管理的法规细化,能够打擦边球的空间越来越小,“尤其是保护区内,可能性更小”。

   即便身后拥有巨大的财力支持,基金会和TNC方面还是感觉到吃力。

   公益组织带来新观念

   土特产成了订单农产品

  在老河沟所在的平武县高村乡,村民能感受到四川西部自然基金会和TNC方面带来的变化。

  民主村村民李云花说,在公益组织入驻后,山上的野生动物明显增多,偶尔还能看到野生大熊猫在溪流边喝水、打闹。

   最大的变化,是以往近乎于原始的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发生巨变。

  订单农业、生态旅游、生态社区,这是村民们从TNC项目负责人嘴里学到的新词汇。在公益组织入驻后不久,民主村就成立了专业合作社——民福农产品合作社。

  同时,李云花们的腰包也鼓了起来——以往烂在山里无人问津的林产品和土鸡蛋等,被以难以想象的高价卖到山外。他们卖出去的农产品,全都是在TNC方面指导下按照一定标准生产的,“鸡不得吃粮食,吃的是虫子和树叶。”经过TNC以订单的形式销售出去的农产品,其收入则被要求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保护区环境治理。

  无论是提出订单农业、生态旅游还是生态社区亦或者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无非是要改变保护区周边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加收入,最终落实到保护这个终极目标,“实现一个可以自我运行的保护区”。另外一个层面的用意,则是将保护区的理念和概念嵌入农户的心里,让农户的收入和保护区的环境紧密相联,“即便我们走了,这片林子也不会没人管。

  今年刚从河南科技大学毕业的志愿者刘青则信心满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嘛,哪一天这里的人都知道了这其中的含义,四川西部自然基金会和TNC项目组的使命就结束了。

  根据合作协议,四川西部自然基金会和TNC获取的老河沟管理权限只有50年。“50年后咋办?这是一个‘娜拉出走以后’的问题。”平武县林业局副局长蒋仕伟说,对于林业主管部门而言,期待TNC方面能够在这50年找到一条不同以往的管护机制。

   部分保护区低水平运行

   需要吸引公益组织参与

  在省林业厅野保处处长王鸿加看来,探索公益组织管理自然保护区,实际上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部分。

  省林业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四川拥有2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51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约58450平方公里,换句话说,全省12%以上的区域是自然保护区。

  然而,走遍川内自然保护区,无论是国家级、省级还是地方级,随处可见的是“几个人、几只狗守护几座山”。经费和专业技术的缺乏,让部分保护区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

  王鸿加介绍,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经费主要分为财政拨款、天保工程管护资金和少量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只负责解决保护区工人工资,天保工程管护费用则按面积领取,专项资金则视具体项目而定。

  而大型公益组织,则有着雄厚的财力和专业的科研团队。省林业厅野保站副站长古晓东举例,在美国,公益组织可以自己买地建立保护区,其管理水准远超同类保护区。

   如何吸引公益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探索归探索,公益归公益,政府该承担的还是要承担。”WWF(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CEO卢思骋说,在保护区的管理上,政府也应担责:“打击盗猎盗采、承担一定的费用等等,并不是说,保护区交由公益组织管理,政府就不过问了。”他建议,应该厘清公益组织和政府之间的权限及角色,让公益组织发挥长处。

  对于自然保护区的“造血”功能,卢思骋坦言,根据目前国内外的经验来看,除了生态旅游、订单农业以及绿色有机产业之外,并无更好的方式,“那就看管理者的市场开发能力如何了。

  省林科院相关负责人则建议,在不改变林地利用性质和破坏林业资源的前提下,可以尝试借鉴国家公园的管理模式,对保护区进行等级划分,分为生态保护区、特别景观区、史迹保存区和一般管制区,对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缓冲区,在不改变其土地利用形态前提下进行经营,以提高收益。

  对于公益组织退出机制问题,四川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秘书长李建国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公益组织退出之后,保护区的管理职能很可能重新移交给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目前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对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有一定的依赖性。

  而公益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灵活性,在介入和退出上弹性空间较大。因此,公益组织退出保护区的管理,应该是渐进式的,并且在退出之前,应该给保护区留下一个能够实现自我管护的机制。这就要求,公益组织在实施管理权限期间,不应只注重保护区的硬件建设,而忽视保护机制的创新,“老河沟现在搞订单农业,周边村民会拿出一定的收益来维持正常的管理,这个就很好。

  老河沟的探索已取得一定成效。今年7月,四川西部自然保护基金会与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将参与管理的范围延伸至八月林县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