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定2017-2018学年度“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

14.04.2018  01:26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不惧困难、艰苦奋斗,4月13日下午,学校在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楼314会议室举行四川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自强之星”奖学金评定会。评定会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来自各学院的24名辅导员作为评委。

  “自强之星”为表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各学院推选的24名学生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本年度的“自强之星”候选人由各学院按照评选原则进行推荐,候选人在现场对自身情况进行陈述,在场24名辅导员对参评候选人的情况、演讲及现场回答提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终选出10名“自强之星”。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副部长刘恒新在评选活动开始前讲到,学校推选“自强之星”是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强不息,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希望各位评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自强之星”。各学院要加强的“自强之星”获得者的宣传工作,树立典型。

  这些参选的同学都来自贫困的家庭,他们家境贫寒,遭受种种变故,却能克服自卑心理,保持积极与乐观。他们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主动参加比赛、学生工作和志愿者工作,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全面发展。他们勤工俭学,尽力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他们在磨砺中前行,努力改变命运。他们心怀感恩回报社会,以志愿服务助人,以实际行动感染更多人。

  通过评委们的公正评定,最终从24名候选人中选出10名学生成为我校2017-2018学年的“自强之星”。他们分别是: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的刘亮、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的陈各梅、计算机科学学院的何壁承、应用技术学院的林小燕、美术学院的袁方、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的肖明兰、外国语学院的杨洋、工学院的刘会林、法学院的罗琬钧和生命科学学院周珂帆。评选出的这10名同学还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顺利通过公示环节后,则成为本年度学校的“自强之星”,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