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驾照“自学直考”流程公布 自学用车须加装合格

28.03.2016  21:21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成都作为全国16个试点城市之一,将于4月1日起试点实行驾驶证申领“自学直考”。

申请流程

自学人员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我市城区分局车管科、区市县大队车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或者先提出申请,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提交上述资料,同时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

建议:为避免您多次往返,建议采用方案一。

温馨提示:您可在全市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领取,也可在成都交警门户网站( www.cdjg.gov.cn )下载《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及随车指导人员在车管窗口共同申请自学直考时,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用车”栏-“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用于自学”处应有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

【下一页:自学用车如何改装?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