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臊堂子”见钱起贼心 抢错包间倒蚀把米

01.12.2014  16:47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吴梦琳 王云)原本是找人去竞争对手处“臊堂子”,见钱多起了贼心打算抢劫,却抢错包间倒蚀把米……日前,西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案,涉案人员共7人,因涉嫌抢劫罪、窝藏罪、赌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底,徐某某在西昌市海滨中路开了一家茶楼,由巫某某负责经营。2014年6月到8月,徐某某和巫某某组织数十名赌博人员在茶楼赌博,徐某某有时也参与。赌博期间,巫某某每次都要进行抽头,每月抽头约3万元。

        8月初,涉嫌赌博这批人员转移到邛海附近的醉太平酒店茶楼赌博,徐某某了解情况后,找到吴某某,让吴某某找人到酒店茶楼“臊堂子”,吴某某了解到赌场上现金很多,提出要抢劫,徐某某未同意。

        但吴某某并未死心,他找到薛某某、黄某某、刘某仲,多次踩点。8月18日晚,四人驾驶一辆面包车,用药膏将车牌遮住,带着专门购买了抢劫使用的鸭舌帽、口罩、药膏以及四把砍刀,来到酒店。巫某某在酒店附近与他们汇合,交给他们5000元作为感谢费,并指给他们相关人员所在包间,然后步行离开。

        随后,四人持刀冲进酒店茶楼,吴某某持刀威胁保安,薛某某、黄某某、刘某仲则进入包间。作案中,由于紧张等,三人抢错了包间。被抢包间内的7人是外地来西昌谈生意的某公司业务代表,总共被抢走现金10500元以及一个挎包,挎包内有一部手机和银行卡等。抢劫后,四人驾车逃离。

        案发后,四人告知了巫某某、徐某某以及刘某涛准备外逃,巫某某、徐某某和刘某涛多次提供资金给四人,帮助他们逃匿和躲藏。巫某某和徐某某不仅没有因为找人“臊堂子”挽回生意,反而倒提供资金几万元给四人。

        9月17日到18日,办案民警在西昌将薛某某、刘某仲、徐某某抓获。第二天,刘某涛和巫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刘某涛劝说下,吴某某也自动投案,同时吴某某带领办案民警在攀枝花米易县将黄某某抓获。涉案7人全部落网。

        11月29日,西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决刘某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吴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薛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黄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徐某某犯赌博罪和窝藏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巫某某犯赌博罪和窝藏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刘某涛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在公安侦查阶段,依法扣押了犯罪嫌疑人作案使用的面包车一辆、砍刀四把以及作案手机等,将嫌疑人退回的赃款发还给被害人。